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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和赢利模式是怎样的

2024-05-30 04:40热度:8012

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3)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4)从事同业拆借;
(5)向金融机构借款;
(6)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7)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8)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9)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10)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1)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2)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13)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汽车金融公司的赢利模式
赢利模式是指在主营业务中,将资金、人才、技术、品牌、外部资源等要素有机地整合在一起,通过单独和系列的战略控制手段,来形成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汽车金融服务的赢利模式由两个结构组成:一是赢利模式的利润链,既赢利模式获取利润的组成因素,是用于衡量赢利模式利润来源的重要参数;二是通过利润链的贯穿与连接,将能够带来利润的企业资源组合在一起的具体方式(狭义上的赢利模式)。这两点之间的关系是,利润链通过同特定的企业资源方式相结合,并渗透到具体的业务中去,才能形成利润来源与途径。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赢利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赢利模式分为基本赢利模式和增值赢利模式两种。基本赢利模式指传统的以汽车销售为主,兼顾维护修理、保险代理的赢利模式,这是目前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普遍采用的赢利模式;增值赢利模式指在基本赢利模式之上附加了金融资本运作所构成的赢利模式。增值赢利模式主要包括融资汽车租赁式赢利模式、购车理财式赢利模式、汽车文化营销赢利模式、资本运作利润模式等。汽车金融服务的增值型赢利模式是从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获取利润方式,在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