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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安全关停,维权为什么不能等?

2023-07-23 05:32热度:5531

第一,任何维权都有一个时机问题,要不你就趁热打铁,想尽一切办法迅速解决问题,要不时间一长你就炒冷饭了,很难了。其实维权我们就得防止持久战,时间过于长是没有好处的,而且时间过于长大家都很清楚,比如实务当中人员都变动了,本来是他在这儿干主要负责人呢,后来调动了,走了,又换了个人,但是上一个人给你关停的,这个人并不明白什么情况,所以说工作无法衔接,一持久了以后就可以互相推,没有人来具体负责,也没有人具体揽这个事情,就造成最佳的维权时间已经错过了,光在那儿等呢。
第二,环保安全的大形势只会越来越严,不存在缓冲期的问题,有些中小企业也抱定一个态度,是不是这股风刮过去以后后面就不查了,是不是就查的松了,我可以进一步恢复生产,或者下一步松了以后我看怎么部分恢复生产,或者找政府再来谈这个问题,他以为这股风慢慢过去以后会有一个充足的缓冲过程,可以再进一步恢复自己的生产经营。其实我要跟大家说的,看现在的大形势完全是不存在这种可能性的,对安全生产,对环境保护是越抓越严,越抓越紧。所以这种一阵风的想法尽量不要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第三,复议和诉讼是有时效的,如果不尽早启动相关的法律维权程序,复议和诉讼过时效了怎么办?比如讲给你下了一个关停关闭通知书,决定书,你不去复议,也不去诉讼,这样超过了两个月,或者超过了六个月之后,你的诉讼和复议权利就丧失了;比如讲给你贴了封条,把你的厂子关了,因为安全生产的问题,因为环保的问题把封条都给你贴上了,对于封条这个行为给你贴完了以后,尽管没有给你下决定书,但有些地方直接把设备给他完全拆除掉了,或者把房屋给他拆掉了等等,这些行为如果你不去诉讼的话原则上也是有时效性的,超过了时效性你再通过法律途径的救济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不能等的很大的一个原因。
第四,对损失的评估以及建筑设备等等不动产会因时间久远而降低其评估价值。我2018年刚停产,我的损失额度,我整个按照不同的方式方法去评估出来的价值,和你拖了两年到了2020年,你想想能一样吗?你拖完了两年到2020年再评估的价值和2018年完全是不同的,特别是针对不动产而言,你的设备要进一步老化,你的生产线可能就不能用了,一个不能用的生产线和完全一个正常经营生产的生产线评估出来的价值能一样吗?这也是一个不能等的原因。
第五,重新申请环评,排污等相关行政许可,以及要求环评或排污进行续期展期也都是有时效性的。比如讲在广东那边,要求续期,到期之前三个月要提起续期展期的申请,不提的话到期自动失效,就丧失了再提续期展期的权利了,对不对?你比如讲有些环评到期了或者环评批复已经不复存在了,要求重新办理环评批复的话,你的生产经营被人断了,你再去重新办理环评,排污手续难上加难,对不对?包括这个困难程度,包括这个时效性的要求,都是非常困难的,这又是一个不能等,维权是不能等的。
第六,就索赔的损失,索赔损失相关证据的搜集,包括证据现有的保存,会因为时间久远而慢慢的丢失,丧失,甚至不复存在。你比如讲有些生产资料慢慢就荒掉,烂掉,不复存在了,可能到最后引起的争议会越来越大。我本身是有相关证据的,我的环评还没有到期呢,还在两年的有效期之内呢,结果你再等环评也过期了,慢慢的你损失的额度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争议会越来越大,而且政府也会拿住这个有利的手段来按你,压你。你比如讲,第一,你的环评到期了;第二,你的所有生产资料的清单都没有了;第三,评估的相关数据已经不完整了,已经都丧失了,对不对?对方也会反过来拿这个对你施加压力,这也是一个不能等。
第七,由于时间的久远,过渡周期的拉长,会影响你的维权信念,你的维权信念会不断降低,啊一年过去了这个事情也没个声,啊两年过去了又没结果,你慢慢在消耗自己的维权意志,这对各位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很不利的问题,产生了一个自我消耗,这也是一个不能等。
一旦遇到这个企业因环保或者安全原因关停的话,要进行维权时间上是不能等的,这就既涉及到维权的时机,也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同样也涉及到一些证据的固定、取得以及丧失的问题,以及最后就涉及到一个人的维权信念问题,所以从这几个方面我们都能看出来,确实是不能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