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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企业融资方式吗?

2022-11-14 00:15热度:536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企业融资方式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按照约定的条款,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作为兼具债券、股票和期权多重投资特性的派生金融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成为西方企业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目前全球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已突破了1500亿美元,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一个金融品种,从90年代初的试点,到199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新兴的融资、投资方式日益受到监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关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即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新热点,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债并非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品种,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1992年11月房地产企业宝安集团发行可转债,是首只由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可转债,此后发行B股可转债和H股可转债。但可转债发展早期出现过转股不成功案例,最终令企业面临较大偿债压力。

        2001年4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后,可转债曾出现短暂繁荣;但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导致一级市场停滞,

可转债市场也暂停。2010年商业银行开始发行较大规模的可转债,作为资本补充的来源之一,

可转债市场逐渐扩容、成熟,可转债供需两旺,

与今年以来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可转债打新改为信用申购密切相关,也与A股的“慢牛”行情不无关系。证券会对新股增发的定价基准日期、融资规模、距离前次募资间隔等,都作出更为严格的规定,但给可转债留了个口子: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不受“18个月时间间隔”的规则限制。可转债逐渐成为定向增发的替代品。火爆的背后是否真能实现无风险高收益?近期火爆的局面能持续多久?机构投资者参与可转债有何策略?

9月22日,上交所、深交所公告称:分别同全国股转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论是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还是非上市非挂牌企业,只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均可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债券,但可转换债券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实施细则》呈现四大特点:实施细则于2017年9月22日起施行。据了解,实施细则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明确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及适用范围。

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在满足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定前提下,符合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创新创业公司要求。发行主体具体包括新三板挂牌的创新层公司,非上市非挂牌企业两大类。明确以私募方式发行创新创业可转债。创新创业可转债应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的相关规定。

《实施细则》基于转股条款的特殊性,规定私募可转债发行人股东人数发行前不超200人,债券存续期限应不超过六年;发行人债券发行决议应对转股价格确定和修正、无法转股时的利益补偿安排要求进行明确;对于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持有人应在转股前开通股转公司合格投资者公开转让权限。明确转股流程。

创新创业可转债发行六个月后可进行转股,

转股流程主要转股申报及转股操作两个环节。

转股申报由投资者在转股期内向交易所提交。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企业,

两种不同情形分别明确了相关转股操作流程。

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申报发行阶段,

发行人应披露现有股权结构、

转股价格及其确定方式、转股及利益补偿安排等事项。

对于创新创业可转债,

创新创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推出有利于增强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市场吸引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转股条款的设置,

一方面丰富了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保障了实务中投资机构,

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业绩承诺,

等契约条款进行转股的合法权益。

针对“双创企业”股东人数的限制,

细则统一规定,

可转债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同时也明确提出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

该规定对于未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较易满足,

但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则略有难度。

具体原因包括三方面:从一定程度而言,

可转债是新三板创新层企业一种替代融资方式;虽然双创可转债都在交易所发行,

但办法规定风险是由投资者承担;

在当前债券市场刚兑并没大背景下,

预计可转债政策将谨慎推进,

开始的时候规模不会很大。”

“双创企业可转债细则规定,

可以适当放开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股东人数标准,公平对待新三板企业。

期待针对新三板创新层的区别政策、

制度红利能尽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