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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有机农业发展,我有几条建议要说

2023-06-01 19:20热度:8245

一、政府应重视有机农业的发展,完善有机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在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方向,有机农业是各国追求的最高境界。日本发展有机农业的基本思想很早就已确立, 1971年日本成立了全国有机农业研究会,提出了“防止环境遭受破坏,维持培育土壤地力”的口号。在1994年的“新政策”中,把有机农业作为环保型农业的一种形式,赋予其农业行政支柱地位,颁布“推进环保型农业的基本见解”。为进一步鼓励有机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法国政府于2008年颁布了《有机农业2012年规划》 ,旨在提高生态农业产量,同时将有机农业面积扩大3倍,力争达到占可耕地面积的6%。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了《 2010年有机农业法》 ,旨在促进有机农业发展。世界上有机农业管理较完善的国家或地区例如欧盟、美国、日本、阿根廷和澳大利亚等,都有各自的有机产品生产标准和管理方法。我们国家也应该把发展有机农业,作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提高重视的程度,同时抓紧制定有机农业法等法规和管理方法。

二、政府应加大对有机农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力度。

创造有机农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国外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有机农业发展最重要的关键因素。如德国“联邦有机农业计划”每年投入两千万欧元用于支持有机农业生产,而对于有机市场的研究发展更是不遗余力。法国政府设立1500万欧元的基金,用于支持有机农业结构调整,形成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渠道;对从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转变的农户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菲律宾的《 2011年有机农业法》规定,贸易、财政及银行等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有机农业甥产和农民。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农民可免交设备进口税和生产资料增值税,并且前7年免交收入税。我国也应对有机农业生产和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推广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对有机农产品生产者给予补贴。

三、科研机构、院校应加强有机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工作,提高有机农业生产管理水平。

有机农业限用或禁用化肥、农药等物质,这对以往的农业生产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亟须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相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应当集盅力量在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和创新。一方面,国内科研机构应加强与国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发达国家机农业管理的方法和技术,解决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和贸易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另一方面,国内科研机构和院校应立足我国国情,加强与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针对生产者和企业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科研攻关,着重解决一批诸如有机肥料生产和施用技术,生物农药研制技术,良种培育技术和特色产品加工技术等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技术突破,丰富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加强有机产品生产管理,改善有机产品的品质,提高我国有机农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

四、企业和生产者应建立新型的生产经营组织,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国许多地区自然环境由于气候原因造成病虫害压力小,非常适合有机农业的发展。并且,我国农业结构传统上是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劳动密集型和可持续性耕作,非常适合发展劳动密集型作物,如茶叶及蔬菜等。有机农业与传统农业加工经营模式不同,有机农业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及其高科技含量的特点,决定了这种产业的发展必须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技术研发机构牵头带动,应该按照“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协会) +农户”等经营模式发展有机农业。通过这些新型的合作组织,将松散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联合起来,通过农超对接或者自建售渠道的方式,将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连接起来。一方面,减少产品中间的流通环节,降低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中的质量风险控制难度。另一方面,提高农户和企业组织的市场竞争能力,减少中间交易成本,降低有机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使得农民增收,消费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