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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mpacc复试咨询

2024-01-08 05:34热度:6569

六、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才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2年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