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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分析与建议

2024-05-25 08:34热度:1833

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抑制房价出现过快上涨


为抑制房价出现过快上涨苗头,近期各地陆续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不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一系列举措表明地方政府坚持调控的信心和决心不会动摇,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不会改变。
当前,仍有许多城市不断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表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不会改变,地方政府坚持调控的信心和决心不会动摇。同时,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住房租赁市场也在稳步发展。
房价明显过快上涨
4月份至5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5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3%、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9%、0.8%;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7%、0.6%。
一直保持调控高压态势的热点城市总体趋稳,一些三四线城市市场反而相对更加活跃,上涨趋势较为明显。如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东北、中西部地区的房价上涨相对集中,这些城市有很多是三四线城市。近来发布调控措施的城市也有很多是三四线城市。
调控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5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1个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与上月相比出现上涨。5月份,各地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全国40多个城市出台了调控政策,防止房价明显过快上涨。
政策指出,要求加强购房人购房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调控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对擅自放松购房条件的,将严格追责问责。此外,还要求住房库存紧张的地区要加大加快土地供应。做好土地供应和促开工、促上市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供应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单元、分层、分批销售。同时指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认购。
调控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房价一旦出现过快上涨苗头,各地还将继续出台调控政策。
“从2015年的全面‘去库存’,到2016年‘因城施策去库存’,再到2017年底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三四线城市自2015年以来‘去库存’已持续近三年。”恒大研究院副院长、首席房地产研究员夏磊认为,当前全国商品住宅库存已基本降至2012年末的水平,“去库存”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过去积极“去库存”的城市,一旦市场出现供需不平衡情况,极易引发房价上涨风险,应该适当调整政策,避免市场变化之后,“去库存”政策继续发挥作用,反而助推房价过快上涨。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在调控的同时,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也一直备受关注。其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被视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当前,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大力发展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市场。以一线城市为例,北上广深四个城市纷纷出台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政策。
深圳方面也指出,政策性支持住房中包含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可租可售,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可租可售、以售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拟进一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和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