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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贴现业务是什么业务?

2024-05-06 13:15热度:919

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贴现既是一种票据的转让行为,又是银行的一种授信方式,它是收款人(即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以贴付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为条件,经过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给收款人使用。汇票到期时,银行凭汇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款项。目前商业银行基本上只对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只要辩明票据的真伪,贴现业务的风险几乎趋于零。风险的固定性和可控性是贴现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的显著区别之一。此外,商业银行的贴现票据还可以办理再贴现,通过占用央行资金扩大经办行的信贷规模。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是贴现业务的又一特点。本文旨在分析票据贴现业务的盈亏平衡点并测算实际收益率。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贴现对持票人来说是出让票据,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金;对银行来说,是与商业信用相结合的一种银行授信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有哪些?

  1。对存款人的保护制度。存款的法律性质是,存款人通过与商业银行订立存款合同将货币借给银行,银行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按时还本付息,不得拖延。存款合同的利率不变,除了可以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对活期存款利率所作的调整外,定期储蓄(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借款人和银行都不得在期间单方面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冻结、扣划,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存款业务。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主要指本行承接的各项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零存整取存款、同业存款等存款业务。
  

3。其他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以下负债方式从外部筹措资金:

(1)向人民银行借款。主要有直接借款和票据再贴现两种形式。

(2)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银行为了筹集社会闲散资金所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固定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
  发行金融债券的资金只能用于发放特种贷款,不可挪用作一般的工商企业贷款。

(3)同业拆借。这是指商业银行因临时资金不足向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的临时借款。同业拆借一般都是短期的,尽管时间较短,但可维持资金的正常周转,避免或减少出售资产而发生的损失。
  因此,同业拆借是各金融机构彼此间共荣共济的一种资金调剂活动,其利率水准一般较低。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缴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
  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4)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在国家计划债券发行额度内,中国银监会可以批准企业发行用于弥补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不足的期限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的短期融资债券。

(5)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可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该存单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