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广东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1日开始执行,高峰价格上涨,低峰价格下降,峰平谷比价为1.7:1:0.38,尖峰低谷最大峰谷电价差达到1.1735元/度电,高峰低谷价差也有0.8877元/度电,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9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主要针对企业用户,看来企业要错峰用电了。现在无论是企业用户还是售电公司都在思考如何调整购电方案,售电经纪人、电客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