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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英国警方在已制服嫌犯的情况下,依然开枪杀了恐袭嫌犯?

2023-12-02 18:36热度:556

这起袭击事件发生在11月29日下午,当时,伦敦桥北段的鱼贩厅正在举行一场公众活动。讽刺的是,活动的主题就是有关于通过社会力量来改造“罪犯”的。而这个名叫乌斯曼·汗的袭击者就是被改造计划中的一员。

乌斯曼·汗曾现年28岁,是2010年袭击伦敦证券交易所未遂事件的策划者之一。2012年曾因为袭击当时的伦敦市市长鲍里斯·约翰逊(现英国首相)失败而被判处8年监禁。2018年12月被释放。但需参加英国政府制定的“断念与脱离”改造计划,并佩戴电子“脚环”。在发动此次袭击之前,乌斯曼·汗并无明显的“再犯罪”暴力倾向。然而,悲剧仍然发生了。

11月29日下午1时多,手持刀具的乌斯曼·汗出现在了伦敦桥北段,因为此处有一场公众活动,所以人流密集。乌斯曼·汗在持刀行凶的同时,并以他“身穿炸弹背心”威胁意欲上前组织他行凶行为的民众。乌斯曼·汗的行凶导致两人死亡,三人受伤。此后,乌斯曼·汗意欲逃离现场,然而,现场的民众并没有被其“炸弹背心”吓倒,而是勇敢的上前将其扑倒在地。此时,警方也已经赶到。于是,警方命令其“投降”。然而,乌斯曼·汗不仅没有投降之意,而且试图再次逃跑,同时,他还示意自己身穿“炸弹坎肩”。于是,警方在“劝告”无果后,开枪将其击毙。

从现场录像和对话中可以判断,警察的“处置程序”并无不妥。另外,行凶者并没有被制服,要没有投降。在开枪之前,警察进行了警告,而嫌疑犯仍然有逃跑的动作,最主要的是他从开始行凶时就在“示意”其“炸弹背心”。也许他并没有穿。但当时的情况下谁也无法判断“真假”。换句话说,假如警察没有采取“击毙”措施,而他又确实引爆“炸弹背心”的话,现场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无辜民众伤亡。果真如此的话,警方还会被谴责。所以说,不必过度解读伦敦警方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存在执法过度的问题。更与在哪个国家,什么制度,什么风景线无关。因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可能会这样“处置”。

其实,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发生的恐怖袭击,特别是针对无辜群众的恐怖袭击,都是不被“接受”的,更不应该被同情。不管是多么原因,总之一点,针对无辜群众的行为,那就是邪恶的,这应该是“共识和底线”。比如在这次恐怖袭击中死亡的两名年轻人,一个是26岁,另一个只有23岁。他们都是剑桥大学的学生。他们的美好年华才刚刚开始就永远的“定格”了!令人惋惜。

另外,对罪犯的“容忍”也应该是有“度”的。有的人一旦形成了“邪恶思想”,那也是很难“改造”的。比如,这个乌斯曼·汗就是个“被改造”者。英国政府有个“断念与脱离”的改造计划,针对的就是那些有过“恐怖袭击”行为的释放人员。而在社会层面,英国也有个“共同学习”的公益活动,也是为了矫正有过犯罪经历的释放者。而此次被害的这两名剑桥大学学生就是这个活动的志愿者。

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全人类的“毒瘤”,因为它具有伤害无辜者的“不能容忍性”。所以,不能以“立场”来对待恐怖主义。否则,自己也可能会被伤害。所以,不必过度解读伦敦桥发生的这起恐怖袭击事件。相反,在这次事件中,围观群众的勇敢行为是应该被称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