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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再融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04-28 14:59热度:2183



条件如下: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盈利;
5.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6.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7.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8.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融资方式如下:
9. 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限制,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10. 配股:即向老股东按一定比例配售新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且操作简单,审批快捷,因此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和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但随着管理层对配股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以现金进行配股,不能用资产进行配股。
11.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在其没有转股之前属于债权融资,这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具有灵活性。当股市低迷时,投资者可选择享受利息收益;当股市看好时,投资者可将其卖出获取价差或者转成股票,享受股价上涨收益。因可转换债券有收回本金的保证和券面利息的收益,而且其投资者往往受回售权的保护,投资风险比较小但是收益可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