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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些违背新闻道德的事例

2024-04-19 20:58热度:5710

例子


一个是摄影/记者拍非洲瘦若柴的女孩向援助中心爬,旁一等吃尸体的秃鹫,为反映非洲现实拍照而后再帮助,照片哄动,舆论遣责四起,最后自责自杀的


1993年,卡特和他的朋友——另一位自由摄影师西尔瓦到北部边界去拍摄遍地饿孚的苏丹的叛乱活动。飞机一降落,卡特就着手拍摄那些饥民。为了能让自己从成堆的快要饿死的人的悲惨景象中放松一下,他走进了灌木丛。这时他听到一声微弱的哭泣,一个小女孩正艰难地向食品发放中心爬行。正当他蹲下来拍照时,一只大鹰落在镜头里面。他在那儿等了20分钟,希望那只鹰能展开翅膀。拍完照片后,卡特赶走了大鹰。注视着小女孩继续蹒跚而行。然后坐在一棵树下,点起一支烟念着上帝的名字,放声恸哭。事实上,凯文·卡特本人几乎从一开始便处于冲突的痛苦之中。他在抢拍完之后,实在不愿再看下去那个极端对立、极其冷酷的场面,于是,他把秃鹰轰走。过了一段时间,他看到,那个小女孩用尽所有力气爬起来,重新艰难地向救济中心挪动……望着小女孩的身影,凯文·卡特内心充满了矛盾、愧疚和痛苦。他在一棵树旁坐了下来,一边抽着烟,一边泪流满面。后来,他曾对人说:“当我把镜头对准这一切时,我心里在说‘上帝啊!’可我必须先工作。如果我不能照常工作的话,我就不该来这里。”


还有次漫水,一阴井盖没了,一记者苦守两小时,终于抓拍到一骑车人翻倒惨摔..虽能有力批露偷盖人之不道德,不过记者行为也引来恶评如潮


一名新闻摄影记者把照相机镜头对准坐在一辆警车里的5个小孩,他们正注视着消防队员将他们母亲的尸体从燃烧的大楼里抬出来,脸上呈现出痛苦和疑惑的表情。这张照片将刊登在第二天的报纸上。
质疑——该照片有没有值得报纸采用的新闻价值?或者这张照片不应该发表,因为这名摄影记者的动机不纯,企图利用这些孩子极度悲痛的瞬间达到个人目的?


一次《纽约时报》的记者到一家企业采访,回来交了一篇稿子,主编问他人家请你吃饭没有?回答是吃了,主编当场把稿子撕了,让他回去付清饭钱,然后重写一篇。这个例子说明,国外的主流媒体对记者的道德要求非常严格。


《世界新闻报》创办于1843年,近年来热衷于曝光名人丑闻,轰动报道包括:2004年私人助理丽贝卡曝光和贝克汉姆偷情;2006年冒充阿拉伯富商的记者“倒钩”当时的英格兰足球队主帅埃里克森,埃帅披露“费迪南德是懒鬼”、“欧文见钱眼开”等猛料;2008年国际汽联主席莫斯利被拍到性虐待视频;2009年游泳名将菲尔普斯被拍到吸食大麻的照片;今年,英格兰足球队长特里陷入“友妻门”,被爆出和昔日队友布里奇的女友有染


大庆晚报关于本报摄影记者刘为强CCTV获奖作品造假的致歉声明。本报摄影记者刘为强于2006年发表的《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一稿,在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并获得CCTV《影响2006》年度新闻图片铜奖。经查证核实,以及本人确认,为PS合成图片。2006年3月18日,本报摄影记者刘为强奔赴可可西里,执行大庆晚报可可西里保护藏羚羊行动,大庆晚报及大庆社会各界对这项具有积极意义的环保行动给予了全力支持。虽然刘为强付出了300多天的艰辛和努力,为藏羚羊保护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新闻图片的表现上,违背了新闻记者的操守和职业道德,运用技术手段处理新闻图片,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2006年3月12日《华商报》报道:2006年春节晚会上一曲走红的《吉祥三宝》是抄袭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曲,该片导演非利普。幕勒气愤地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是幕勒并不了解此事,更没有提起诉讼,而且《吉祥三宝》在1997年就创作发行,《蝴蝶》还在其后,前者怎么会抄袭后者?


新华网报道:2月12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新华社记者姜克红外出采访经过福州市江边时,发现一位身穿红色上衣的女子投水自杀,背着重约10多公斤的摄影包急忙向事发地点跑去,在向围观群众呼救无效后,姜克红穿着内衣只身一人跳下水,把投水女子救上岸来。如果当初姜克红不是选择救人,而是拿起摄影机来拍摄红衣女子投江自尽的残酷过程,那么他所拍摄的一定会是“好的”新闻和“精彩的”镜头,一定会是一条极具震撼力的新闻场景。或许姜克红还会因此而成名于天下,因此而获得丰厚的物质利益。然而,姜克红并没有拿起摄像机去成就自己的事业,并没有选择新闻的价值,并没有去履行作为一个职业新闻记者的使命。他所做的,是基于道德和良知,基于对生命的关爱和他人生命的无限尊重--放弃了一条极具新闻价值的新闻。


一类最常见的心理伤口的撕开就是采访,抗震小英雄林浩的遭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媒体介绍,林浩就经常遭到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甚至逼得小林浩往厕所里躲。林浩的父亲表示,林浩在媒体面前一遍遍地重复地震后发生的事情,对孩子的心灵是一种折磨。


黄金大奖赛新闻发布会上,刘翔训练很累,但无聊记者频频发问无聊问题


14日上午10时多,广州龙岗区布吉吉华路一公交站台旁一名20多岁的妙龄女子疑因精神受到刺激,突然脱掉衣服裸身在马路上行走。引发众人围观,媒体跟进报道她精神受到刺激,大脑控制不住自己,本来就是不幸的事情,又被拍下裸照公开传播,尊严便荡然无存,如果有一天她病情缓解,看到自己的裸照在网上到处都是,岂不要再受刺激?再说当地媒体的报道,对裸奔在闹市的女孩予以关注不是不可以,但细看广州这家报纸网络版的现场照片,就有些过分,女孩赤身裸体的样子被刊载出来,连面部都很清晰,为什么不给女孩保留尊严,脸部打上马赛克呢?


3月21日,四川宜宾男子杨化军因为从QQ群上下载了一些视频和图片,被宜宾市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以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罪抓捕,并处罚款3000元。随后,他在网上发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称这一事件给自己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媒体在报道时刊登了他本人的照片,由于没有打上马赛克,自己的同事、亲友都在新闻报道中认出了自己。他在帖子中承认自己行为不当,但对网监大队的处理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