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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含血亲),是否应被法律认可?

2024-05-08 21:24热度:2247

在我的印象中,没有什么关于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母子关系、母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个问题能够产生共鸣的基点就是你为什么要解除这些父子关系、父女关系?从法律法规的关系上看,是子女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是子女大逆不道;从个人品德上看,是个人品质低下,是懦夫、是疯子;从社会影响上看,道德败坏、影响恶劣;从家庭影响上看,家道中落、土崩瓦解、各奔东西。

虎毒都还不食子,何况是父母?

令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是:

全国人民正在团结一致共建和谐社会、共建诚信社会、共建法治社会,你们却连家庭这个基本细胞都维系不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一定要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

儿不嫌母丑!你们听说过吗?父母亲都是从艰难困苦中挺过来的,生存的时代有着本质的区别,父母再丑,你们不能嫌弃,父母再穷,你们不能说父母没本事。

再说,你们住过的母亲的“房子钱”一辈子也还不完,可是你们不懂得感恩不说,居然还有脸讲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还要法律认可。你们是畜牲不如、猪狗不如。

解除父子关系、父女关系,不是要法律认可,是你们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到道德的鞭挞、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谴责!

谴责!谴责!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