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厂每个地区都是不同的,以上海为例:
2005年推进以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达标为内容的行业管理,用颁发《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达标证》取代原来的《生产许可证》。电镀企业还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部更严格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和清洁生产审核。为进一步适应上海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用颁发《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取代原来的《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达标证》。
一、凡在上海地区从事电镀作业范围的生产厂、点,必须办理申报手续,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评议同意,报上海市电镀协会批准,并颁发《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
二、《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考核工作由必备条件和评分相结合审核,必备条件全部符合和评分85分以上者视为合格,有效期限为叁年。
三、《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申报准备材料共15项作附件。
四、原持有《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基本条件达标》合格证尚未到期的企业,仍能继续使用,到期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
五、《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验收考核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实行,各有关会员单位和企业认真学习贯彻验收标准,本着严格标准,加强管理,为企业服务的要求,做好《上海市电镀企业生产准入证》验收考核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填写材料说明: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5天。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 → 受 理 → 决定 → 领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