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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补办房产证需要多少费用面积为二百平方?

2023-12-02 15:26热度:8385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综合地价款:居住满5年的按照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其余杂费各地不定

重庆房屋买卖出现面积纠纷 或以套内及价格为据

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继2010年11月《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一次审议稿,将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调整为按建筑面积计价后,在昨日的第二次审议上,草案规定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又以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计价,但当交易当事人发生面积纠纷时,应以套内面积及其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据了解,重庆房屋买卖计价方式经历了多个阶段。
两种计价方式共存
时间:2002年以前
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没有统一的计价方式,按套内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均存在,计价方式比较混乱。
市场情况:1995年12月,重庆首届房交会在渝中区上清寺渝中大厦举行,重庆的房地产元年到来,重庆房地产进入大发展时期。
国土房管局:由于当时缺乏管理,市场比较混乱,各个开发商的计价方式也不一样,很多开发商使用建筑面积计价,于是就出现了不少短斤少两的情况,比如宣传面积与实际销售面积不符等,产生了很多纠纷。
明确套内面积计价
时间:2002年———2010年11月
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市场情况:2002年8月,《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商品房销售从此有法可依,百姓拿尺子一量,就知道到底买了多大的房。
国土房管局:该条例实施后,重庆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套内计价购房的城市,这一手段成功解决了物业投诉中位居首位的面积纠纷问题,房地产市场得以进一步规范。
草案提出建面计价
时间:2010年11月
拟采用的计价方式:草案在第一次审议时,提出商品房销售将由套内面积计价改为按建筑面积计价。
市场情况: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只有北京和重庆是以套内面积计价,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相比建筑面积单价要高出许多,这种计价方式的技术差异,导致不能真实反映我市与全国各大城市房地产的价格之比。
国土房管局:以建筑面积计价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机关对价格信息的统计发布是以建筑面积为准,交易契税的征收、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也以建筑面积为准。
拟以两种计价并存
时间:2011年3月24日
拟采用的计价方式:草案二审稿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同时公布房屋套内面积及其价格、建筑面积及其价格,并载入重庆房屋买卖合同。交易当事人发生面积纠纷时,应当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纠纷的计价依据。
国土房管局:这次修改,主要是考虑到两种计价方式均有优点,以建筑面积计价方便与全国其他城市对比,以套内面积计价对购房者而言,更直观、更简单,更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