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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什么用电可以执行农业电价?

2023-12-02 18:56热度:6733

1、果场、蚕场、水产养殖、花圃电加热、蔬菜种植、茶叶种植、灯光诱虫、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防汛临时用电、现代化或专业化禽畜养殖业。 苏价工[2000]346号 从起执行。
2、农村综合变以下为农户加工口粮、饲料 苏价工函[2001]38号 凡农村综合变以下的农副食品加工厂,为农户加工口粮、饲料等用电,其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3、孵化用电 苏价工[2007]408号 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孵化用电价格的通知 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4、菌类、菇类种植、栽培过程有需要恒温保湿的空调用电 苏价工[2010]292号 2010-8-24
5、省属外大型翻水站

销售电价的制定、调整 以及电价执行类别的确定权限集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无权变更。

江都阶梯电价

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阶梯电价。
江都属于江苏,江苏阶梯电价第一档是230度,第二档是400度,每月电量控制在400度以下就没有大的影响每月500度按月来算的话是:原电价*230+(原电价+5分)*170+(原电价+3毛)*100即得。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