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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价的标准是什么

2023-07-12 13:57热度:3287

一、居民生活电价 0.5200 0.4700 0.4700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 0.8044 0.7894 0.7794 其中:中小化肥 0.5076 0.4926 0.4826 三、大工业电价 0.5796 0.5646 0.5496 0.5396 33 22 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 0.5256 0.5106 0.4956 0.4906 33 22 其中:中小化肥 0.3152 0.3002 0.2852 0.2802 24.8 16.5 四、农业生产 0.5789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 阶梯电价标准一阶段原价,二阶段加5分钱,三阶段加3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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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及丰枯季节电价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现就我省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试行丰枯季节电价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峰谷分时电价

  1、时段划分。每天分为四个时段:

  (1)平段 7:00-8:00

  11:00-15:00

  22:00-23:00

  (2)尖峰 19:00-22:00

  (3)高峰 8:00-11:00

  15:00-19:00

  (4)低谷 23:00-次日7:00

  2、执行范围。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含趸售电量,下同),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执行商业电价的电量、农业排灌(由省电网直供的100KVA及以上)用电由用户选择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用户选择后,应保持一年不变。

  3、浮动幅度。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段按规定电价执行,尖峰及高峰时段上浮22%,低谷时段下浮40%。用电环节:大工业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非工业、普通工业、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尖峰时段上浮90%,高峰时段上浮35%,低谷时段下浮60%,但下浮后低谷时段电度电价(不含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平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4元的按每千瓦时0.14元计收,丰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24元的按每千瓦时0.124元计收,枯水期每千瓦时低于0.156元的按每千瓦时0.156元计收。星级宾馆饭店中的商业照明用电低谷时段电价下浮30%,其余时段不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另行下达。

  4、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对低谷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减半计算,并与其它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进行比较,按最大需量较高值计收基本电费。

  二、丰枯季节电价

  1、丰枯季节划分。全年按发电来水和用电需求情况分为平水、丰水、枯水期三个季节,平水期为3、7、8、9月,丰水期为4、5、6、10月,枯水期为11月至次年2月。

  2、执行范围。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户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暂不实行丰枯季节电价。

  3、电价标准。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水电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火电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水电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火电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用电环节: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三、计算步骤及方法:

  1、在电费计算时,先计算丰枯季节电价再计算峰谷分时电价。

  2、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参与力率调整。

  3、对执行不同电价的电量,应分表计量。确实难以分表计量的,按已核定的各类用电的比例进行换算,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的电量,从尖峰电量中扣除30%,平段电量中扣除60%,低谷扣除10%。其他不属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电量,从平段电量中扣除,如平段电量不足以抵扣,按各类别实际用电比例扣减。转供电中各类电量的确定,也照此办理。

  四、其它规定

  1、丰枯季节电价的季节变换以固定抄表周期的抄见电量为准。

  2、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电网经营企业应及时调整用户计量装置和计费系统,在未调整之前,仍按原时段及原浮动幅度及新电价标准计费;调整后,按本规定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