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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浙江省的电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24-05-08 09:16热度:7661

浙江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为:
一、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0.538元,高峰电价0.568元,低谷电价0.288元;月用电量51千瓦时~200千瓦时部分,电价0.568,高峰电价0.598元,低谷电价0.318元;月用电量2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0.638元,高峰电价0.668元,低谷电价0.388元。
二、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电价0.558元。
三、1~10千伏及以上合表用户,电价0.538元。
四、农村1~10千伏,电价0.508元。

居民一年用电6000度,电价怎么样算

居民电费计算分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合表电价三类。
1.阶梯电价:
以广东省为例按照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其中: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计算公式:
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第一档电费=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
第二档电费=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05元/度)
第三档电费=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3元/度)计算。
2.峰谷电价
居民峰谷时段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
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
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时段(0:00—8:00)。
居民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65∶1∶0.5。
计算公式:
总电量=峰时段电量+平时段电量+谷时段电量
总电费=分时电费+第二档增量电费+第三档增量电费
分时电费=峰时段电量×峰时段电价+平时段电量×平时段电价+谷时段电量×谷时段电价
第二档增量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加价标准(0.05元/度)
第三档增量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加价标准(0.3元/度)
3.合表电价:
计算公式:总电费=合表电价*总电量
但由于不同地市的电价不同,具体的电价执行标准您可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电价信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