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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已经开通创业板并交易,注册制后还需要补签协议吗?

2023-11-04 15:40热度:3874

您好,需要补签协议。

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买卖注册制上市股票需要补签开通注册制权限协议。创业板注册制业务新规实施时间:2020年4月28日,之前这部分客户为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对此类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做个新老划断的衔接工作,券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首先对投资者这进行资质审核。对于新规实施前,名下账户已达到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时限(且未关闭或销户)的存量投资者,办理的时候资质审核无准入门槛,券商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情况下受理投资者业务。在此说明本次创业板适当性新规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为积极型中高风险承受能力。新增个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权限需要满足准入门槛,(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其次开通模式券商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投资者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开通,目前不少券商在测试状态,有可能在今年7月底实现此项业务功能。另一种营业部现场适当性平台受理,系统信息录入对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存量投资者会显示已开通核准制,可开通,券商工作人员和投资者单向视频进行双录,同时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和《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或《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办理结果当时反馈,权限当日申请,当日开通,当日允许交易,这个与以往创业板开通权限T+2,T+5日有很大不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