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国际

国际私法作业

2024-04-17 20:50热度:4462

第一,原告告被告什么呢?
告不当得利或消除非法占有
那么这是没有涉外因素的,不是涉外案件。
第二,那么财产是谁所有呢,先看财产的来源。
(1)侵权行为――具有涉外因素
按科威特法律得到的赔偿。
(2)那么谁具有继承权呢?
我国法院处理的话,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的法律,科威特法律
科威特法院审理的话适用什么法就不知道了。
但无论适用科威特法律,还是适用我国法律,结论都是死者的亲属有继承权。
(公司怎么会继承呀,公司评什么从死者那得利呀,也不是你的奴隶。)
所以,等于公司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应当按照财产权,返还所有人(继承人)。
第一是本案,第二(1)是第一的先决问题,第二(2)又是第二(1)的先决问题。

另外,这些都是关于所有权、不当得力,国际私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人大制定的)而实现的权利,是民事权利,无论如果行政机关的规定与此不符的,都应该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