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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2日,某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该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在上午和下午连续工作的4小时期间安排工间操一次,时间为20分钟;职工的工资报酬

2023-12-03 00:22热度:7193

合同有效,效力及于新来的劳动者 《集体合同规定》第47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什么是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会是什么定义?

所谓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某一地方区域范围内,由工会组织与相应的企业经营者代表组织,依照法定程序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覆盖该区域内所有小企业的集体合同。
所谓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在某一行业范围内的小型企业(多为非公有制企业),由产业(行业)工会与本产业(行业)的经营者代表组织,依照法定程序经平等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用来调整和规范本行业(产业)内所属企业的劳动关系。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